图书馆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集中学习党内法规法纪

作者:  来源:机关党委  发布时间:2018-09-20   浏览次数:336

    917日下午,图书馆召开支部大会,集中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两部党内法规。全体党员参加会议,会议由母希清同志主持。

在馆领导先期自查自学、相互交流心得体会的基础上,潘殊闲同志传达了《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就《若干规定》出台背景和民主生活会的范围、作用、时间、准备工作、责任追究等方面作了解读;母希清同志就民主生活会的内容、领导督导、批评与自我批评等方面作了讲解。

会议还就如何贯彻落实《若干规定》进行了讨论。潘殊闲、彭国莉、郑邦坤、母希清等同志先后发言。大家认为,图书馆支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站在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高度,充分认识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的重要性紧迫性,在融入大局、联系实际中抓好《若干规定》的学习贯彻,切实推动图书馆各项工作。结合这次学习,图书馆支部对2018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各项工作进行了提早谋划和安排。

会上,图书馆支部向各位党员送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单行本,母希清同志传达了中共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简要介绍了《条例》的主要内容和与原《条例》相比的重要变化以及变化背后体现的理念。会议指出,修订《条例》本身就再次宣示了反腐败斗争不会变风转向的顽强意志和坚定决心,营造出不断加强纪律建设的浓厚氛围,体现立规矩、重执行的鲜明导向,又是一次生动的纪律教育。

会议强调,党员是有着特殊政治职责的公民群体,不论身处何种岗位,从事何种职业,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还必须接受更加严格的纪律约束。会议要求,在这次初步学习的基础上,各位党员要联系自身实际,深研细读,抓好个人自学,在下次党员大会上交流。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在讲党课时要对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各条款作具体讲解,进一步深化学习效果。会议对全体党员过好中秋、国庆两节作了廉政提醒。


                                                             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