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部建设、组织生活、党费收缴等方面的工作提示

作者:  来源:机关党委  发布时间:2017-04-26   浏览次数:929

机关各部门、各党支部:

针对目前大家关于对支部建设、组织生活、党费收缴等方面提出的问题,现回复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关于支部建设方面

根据《党章》规定,各部门党员人数达到3人及以上的,需成立党支部。其中:党员人数在3人及以上,7人以下的,党支部设支部书记一名;党员人数在7人及以上,党支部设支部书记一名、纪检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各一名。按相关要求2017年,所有部门支部必须进行换届改选,支部书记、纪检委员原则上由副处以上干部担任。

当前,学校正在进行中层干部换届,特别是新成立的部门和相关调整的部门,一旦本部门班子成员到位后,必须及时选举产生党支部,加强支部建设工作。请还未进行换届改选的支部,及时开展换届改选工作,并严格按本支部年度工作计划开展支部工作,学校党委工作部门将不定期抽查支部工作。

二、关于组织生活开展方面

开展党员组织生活是加强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党组织和党员、党员与党员之间增进友谊、加深沟通,增强支部凝聚力和党员先进性的重要途径。请各党支部根据学校党委组织部2017330日下发的《西华大学2017年基层党组织生活安排意见》,认真开展好组织生活,更好地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部门在5人以下的支部可以单独开展组织生活,也可以部门间、支部间横向联合,开展组织生活,但本部门的支部工作计划必须是独立的,若要联合开展组织活动,也要在工作计划中作出规划。党员的组织生活无论形式如何多样化,原则是务求实效,发挥支部应有的作用。

三、关于党费收缴方面

1、签字问题:各支部交到机关党委的纸质党费收缴明细表,必须有每位党员的亲笔签名,有支部负责人和经办人员的签名。

2、补缴问题:如发现存在以前月份少缴、漏缴问题,需要补缴党费的,请本部门出具纸质补缴党费情况说明,并由所在的支部书记签字确认,同时单独附党费补缴明细表。不能将补缴金额直接累加到当月正常缴纳党费的收缴明细表一并收取。

3党费收缴联络员:为保证顺利、按时完成每月的党费收缴工作,无论是否完成支部换届改选,各党支部均须指定一名党费收缴联络员具体负责党费工作,请于428日(本周五)下午5点以前,将由支部书记或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的党费收缴联络员名单(姓名及办公室电话、手机号、QQ号)交到机关党委刘晶老师处(办公地址:行政楼506,电话:87722945,手机小号:614608),同时将名单电子文档以OA方式发给刘晶老师。今后联络员如有变动,请及时报送变更的人员信息。

为便于加强工作联系,及时交换意见和沟通信息,请各位联络员主动加入“西华机关党委联络群”,群号:634089844,群员备注名:支部名称+姓名。

感谢大家对党建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西华大学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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